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浙江4月1日起开始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来源: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

小编日前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该省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什么是“国五”排放标准?

氮氧化物排放可降低25%—43%

据了解,国五排放标准,具体指轻型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重型柴油车执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三、四、五阶段)》中的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适用范围在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轻型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以及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重型柴油车。

相比国四标准,新标准轻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车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每年注册登记总量35万辆左右计算,预计年度新增车辆可以减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吨左右。

浙江率先执行国五标准 除此外还有10个省市

浙江将在2016年4月1日起率先执行国五排放标准,除此还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10个省市。

这便意味着,今后在浙江只有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能够上牌,国四及以下标准的车若想要转让或出售,也不能外迁到已执行国五标准的省市。

同时,小编了解到,若在2016年4月1日前已签订新车销售合同,或在此之前开具了销售发票,或省外车辆管理所已经办好转入该省手续的国四车,以上三种情况的车主需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2963.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