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1800866502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财政部:收费公路通行费正式启用电子票据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03 浏览次数: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29日,财政部于官网发布《关于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正式启用通行费电子票据。使用范围适用于征收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IMG3cf862f5ad6653814332790.jpg

通知显示,通行费电子票据的票据代码为8位,编码规则:第1-2位代表财政电子票据监管机构行政区划编码,第3-4位为02,第5-6位为99,第7-8位代表财政电子票据年度编码。票据号码为10位,采用顺序号,用于反映财政电子票据赋码顺序。

大运奥普力全落地清障车0 (1).jpg

  通知提出,财政部建设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并与交通运输部系统对接,为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的ETC用户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套印财政部财政票据监制章。各地财政部门通过该平台查看、下载本地区通行费电子票据,及时进行归档,并履行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ETC用户可登陆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对通行费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并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规定,进行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应认真梳理本地区政府还贷公路及其管理情况,按照工作规划接入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管理平台,做好通行费电子票据启用准备工作,并结合本地区实际,适时提供通行费电子票据相关服务。

  通知还提出,未办理ETC卡的用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时,可暂时按原有方式获取通行费票据。

经常跑高速的车友可以了解一下上面这些知识,比如清障车运油车车友等等。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64736.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