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008665020
当前位置: 主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新一波政策来袭 国税总局与交通部纷纷发力

来源:龙行专用汽车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6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交通部出台了有关专用车行业的一些政策,致力于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国税总局:8月起粉粒物料车将征税

国家税务局最新公告,自2017年7月31日以后,全国将取消粉粒物料罐车的免征公告,意思就是说7月31号之后,所有新购买的粉粒物料罐车要想上户必须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2017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通知显示,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发的《免税图册》,2017年7月31日停止执行。要制定新的《免税图册》,符合国家免税条件的车才会被重新列入这个图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车就要开始征收车辆购置税了。

据了解,粉粒物料罐车就是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一类,粉粒物料罐车又称散装水泥车,适用于粉煤灰、水泥、石灰粉、矿石粉、颗粒碱等颗粒直径不大于0.1mm粉粒干燥物料的散装运输。主要供水泥厂、水泥仓库和大型建筑工地使用。在2017年7月31日之后,新购买这类车的卡友或者车队,如果想正常上户,必须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近日,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于专用汽车行业,本《意见》的要点如下:

一、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明确了专用车投资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二、申请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应具备产品开发的能力和条件,拟生产产品技术水平先进。

此前,中机中心曾发布了《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意见》的出台是正式从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途径确认了这一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累计新增专用汽车企业191家。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国《公告》内专用汽车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1100家!

交通部:每月抽查两客一危”车辆1000辆

5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科技支撑作用,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决遏制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今年二季度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联网联控系统重在应用。通知要求,要加强动态监控抽查考核,切实发挥好联网联控系统的科技支撑作用。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对省级监管平台进行考核,并通报月度考核结果。今年10月后,将在《中国交通报》和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开。对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交通运输部领导将约谈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约谈时将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交通运输部将对全国“两客一危”车辆进行集中抽查,每月抽查车辆1000辆,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次月底前整改完毕。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依托动态监管平台建立层层抽查制度,重点抽查“两客一危”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分析梳理涉嫌违规、危险驾驶以及系统终端存在故障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7586.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