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11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撤销部分《公告》内部分产品公告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根据《两部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车产品。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按文件要求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公告。据中国卡车信息网记者统计,有1297款货车产品、463款专用车产品不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将面临撤销公告。
2016年1月14日,环保部和工信部发布了《两部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表示,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早在2016年4月份,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等11个省市地区宣布,所有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重型柴油车均需满足国五排放标准。不同于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轻型柴油车领域是首次触电并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目前,上海、济南、拉萨等多市已公布轻型柴油车“国五”标准实施细节。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撤销部分《公告》内部分产品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汽车企业:
根据《两部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车产品。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按文件要求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公告。
现将《公告》内国四排放水平轻型柴油车产品公示如下,请有相关企业尽快核对。如有异议请联系中机中心,联系电话010-63702958。
特此通知。
附件:拟撤销车型名单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货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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