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008665020
当前位置: 主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2018年这10大卡车政策即将正式实施!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

  2017年就要结束,2018年就要来临。2018年跟大家息息相关的货车将有哪些变化?将有哪些新规定?以下10大货车政策将在2018年实施,卡车司机必看!

  2018年,所有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根据《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最低900元起,明年新挂车需安装自动调整臂

  根据新的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半挂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根据挂车车轴品牌的不同,每台车需要新增的成本在900-1500元之间。

  异地年检取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为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国的货车均可以进行异地年审了,并且不再需要开具委托书。

  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外其他汽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的,取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车贷额度,最高发放比例将变为80%

  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同时汽车购置税将从7%调回10%。

  这次的新政策中明确了新车贷款的利率和年限,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新车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二手车最高年限为3年。

  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交通部将于2018年年底之前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

  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

  明年,货车尾气不达标将注销车辆营运证

  2018年货车尾气不达标, 将注销车辆营运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深圳市印发《关于重型柴油车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国Ⅴ及以上标准重型柴油车(不包括牵引车)应选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

  新版GB7258实施,将严查车辆识别代号、车身反光标识等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177)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公安部将对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重点查验客车灭火装备、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护栏及扶手、重型货车和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罐体(箱体)等要求。

  2018年7月,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年8月联合发布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年内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2018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标。

  2018年7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2018年,联合治超将常态化、制度化

  2018年治超将有新变化,路政交警联合治超执法将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贯彻执法“十不准”,并确保全国各地治超执法标准统一。

  全国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模式,推广应用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

  2018年,取消二级维护强制检测

  根据交通运输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为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2018年交通部将出台政策力争减少营业性货运车辆重复检测、重复收费。

  并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自行组织车辆维护。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17523.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