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008665020
当前位置: 主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车企减负!环保部公告取消了!

来源:方得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16 浏览次数: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 公告2016年 第30号)。

公告显示,环保部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不再进行核准,并废止了《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发〔2006〕59号)和《关于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00〕116号),撤销已经发布的检测机构目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这就意味着去年底就说要取消的环保部公告,终于正式出台文件,真的取消了。

附公告原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取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核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废止核准文件一览表

环境保护部公告:废止核准文件一览表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3076.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