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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方案》推动预装ETC车载装置+货车按车(轴)型收高速费

来源:商用汽车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27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方案》称,此举在于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4项)、保障措施(6项)。据分析,这一举措,涉及到尚未办理“ETC车载装置”的汽车用户、所有汽车制造企业、所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以及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此举也是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方案》公布可谓2019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地。2019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24部门及单位《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也为《方案》出台作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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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4项)和保障措施(6项),其中涉及民生问题的几个时间节点和政策,尤其需要广大车主和汽车制造企业等注意!

(1)关于几个时间节点:

●2019年底前,力争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底前,各省市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超过90%,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推动汽车预置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工信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

●2019年6月底前,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此外,还有2点值得注意:(时间未确定)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交通运输部负责);(时间未确定)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2)关于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方案》提出,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请注意了,免费安装!)。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3)关于资金支持,《方案》提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要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给予资金支持。部级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从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列支。各地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鼓励各地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中央财政通过结构调整安排车辆购置税资金,对各地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予以适当补助。

(4)关于收费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提出,各地要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链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就近、便捷、免费安装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

2019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便利群众出行提高物流效率。会议确定:

一是提高我国高速公路现代化水平,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俗称ETC电子标签,编者注),争取2019年底实现全国高速公路入口车辆普遍使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

二是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情况下,优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同步实行不停车称重,防止超载。

三是探索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进修订法律法规。支持设施和系统改造。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减免费政策。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通行管理政策。

会议强调,要妥善做好收费人员分流安置,做到转岗不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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