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008665020
当前位置: 主页> 新闻中心> 专汽话题> 随车吊新品>

随车吊安全营运试验已通过,可放心购买

来源:专汽网 作者: 韩芸芝 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

根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未取得营运车辆安全达标公告的车型《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试验》,原来申报的燃油公告会被取消或者暂停,上户必须同时满足油耗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试验,如不满足将无法办理营运手续,这对专用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大运奥普力排半3.2吨直臂随车吊

到现在为止,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已公示,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目前已有大量的车型安全营运已达标,包括客车、专用车等等,其中就有大运奥普力的随车吊和平板车,想购买随车吊的可以放心购买了!

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转载请附带本文网址://www.capitolpatent.com/news/49413.html

专汽网[www.capitolpatent.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专汽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专汽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专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专汽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删除。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同时为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源信息,专汽网从即日起诚征好稿,投稿邮箱:yilian@17350.com,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