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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男子营运“黑校车”被罚21800元

来源:转载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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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用于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通常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近日

  滦南县一男子驾驶非法营运大型汽车接送幼儿

  被滦南交警大队查获

  因多项违法被罚21800元,记20分

  当天16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大型汽车在程庄镇某幼儿园接送幼儿。滦南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未携带驾驶证,该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手续。经网上核查属低质高驾。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询问核实,该男子对其营运黑校车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滦南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男子处21800元罚款、驾驶证记20分并降级处理。

  交警提示

  校车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承载着许多生命,他们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校车安全关系重大,不仅学校和家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责任感和意识感,拒绝“黑校车”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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